关于借款纠纷的起诉书(范本) 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: 本人(申请人,姓名:XXX,身份证号:XXXXXX)因与(被申请人,姓名:XXX,身份证号:XXXXXX)之间存有的一起民事借贷纠纷,特向贵院提起本诉。
此前,本人曾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委托 XX 律师事务所尝试沟通,但对方方为人,采取阅读 мою doctrine 等外行话术,回绝承认债务事实,也不愿签署任何承认书面协议的文书。
这种推诿态度让我深感来气,也促使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事件缘起于 XX 年 X 月 X 日,我找对方去 XX 镇 XX 村村委会借了一笔钱,当时对方明确说:“我手头紧,先欠钱,赶明儿慢慢还。”这话听着挺顺耳,可当时我只当是口头承诺,心里没起忒大波澜。
没想到隔了半年,对方突然找上门来,说之前的约定作废了,目前突然想要钱,想让我签一张“欠条”证明事实。 我当时就懵了,心里直打鼓:这哪是借钱啊?分明是想赖账啊!对方给的“欠条”根本没啥分量,上面只写了一堆罗嗦:“出于本人 XX 同志于 XX 月 X 日向 XX 镇 XX 村村委会借款人民币 XXXX 元,现因 XX 缘由,特予偿还。”你看这字儿,多生硬啊!明明是借出来的钱,最终倒成了“因 XX 缘由偿还”,搞得我莫名其妙。 我拿着这份潦草的纸,跑到了 XX 镇 XX 村委会找负责人,对方不仅不解释,反而在那儿摆弄手机,一边玩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一边摇头晃脑。我说:“这是你们的法律义务,你们不作为,我告你们。”对方一听,吓得赶紧把那个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给甩了一地,说是私下约定。我当时气得直跺脚,心想:行啊,连证据都不肯给我,那这官司打得我服不服? 诉讼时效的难题我也纠结过。按法律规定,三年是诉讼时效,但这是实体法,我主要关心的是程序法上的时效中断。对方故意拖延,让我当作他赖账到底了,结局三年一晃就那会儿了,他反倒变本加厉,又叫我回去补签一张新的“欠条”。 我的钱里,实际上有些钱是被挪用、被挥霍了。
这也不是他个人本事不中,而是他利用职务之便,把公款当成了私款。让他去填这个空白的“欠条”,简直是在搞“纸银行”,一纸空文抵得上真金白银。
这彻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,也违背了合同法的根本精神。 在这个难题上,我务必阐明明信推定原则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只要双方有借贷合意,且款项已实际交付,债务人就应当履行还款义务。对方单方面否认借贷关系,只是出于“有一张欠条”就回绝还款,这种以纸代金、以名代实的做法,不仅没有法律依据,简直是故意为之。 我 Tang 唐氏语病严重吗?没有。我这叫“我手头紧,先欠钱,赶明儿慢慢还”,这是对方用词,我彻底没承认真正含义。真正让我悲伤的,是他把法律程序玩得如此透,连根本的诉讼时效都不管,偏要给我补个“欠条”,仿佛我在撒谎一样。 最终,我不得不承认,这个案子确实比较复杂,但事实贼清楚。对方先是口头借款,然后以各种理由反复篡改协议,就连试图用“欠条”来逃避法律责任。
这种行为,注定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。 ,我恳请贵院查明事实,依法赞成我的诉讼请求,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XXXX 元,并支付相应的利息。我希望法官能像看待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一样,不轻信那张“欠条”的苍白无力,而是看看到底是钱到了,还是人变了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