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备申请书-报备申请专用
大多数时候,我们认定法律条文就是写在纸上的红字黑字,干就完了。但最近,随着技术迭代和监管层力的介入,我发现有些事儿,光看纸面文字解决不了,得好好聊聊实际落地中的坑。 今天这申请,不是要搞啥高大上的理论论证,也不是要献祭那些“先进算法”的功劳。我只是一个想把真情况摆上台面,看看到底能不能让咱们老百姓少挨点“背锅”的。 咱们先说说个啥?就是那个 AI 生成内容。 那会儿咱们认定,AI 就是个工具,就像目前的写字板或 Word 文档,只要是你自己打的,还是你自己看的,那就是你自己写的。目前看来,这逻辑忒好办了。目前的 AI 生成的东西,有时候里面藏着的个人信息,就连是对用户隐私的违规获取,连我们写个“草稿”都未必发现,等它生成出来发哥们儿圈的时候,才发现这事儿闹大了。 举个咱们身边的小例子吧。去年有个小公司,刚上那个大模型,老板说是为了“降本增效”。结局有一天,客户给公司发了一封邮件,说是“某某项目”的紧急预案,结局邮件地址、联系人电话全被 AI 偷换了,并且邮件内容还像是专门针对我们那类企业的通用模板,却无意中泄露了内部敏感流程。
后来这事发到网上,举报是确实,投诉也是确实。最终法院判了,那公司不仅要赔钱,还得倒贴钱,理由是违反了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里关于“告诉”的规定。 这事儿如何算?核心就在那句话:你生成它了,要么用于公开它了,但你没跟用户说清楚,这玩意儿能不能拿来当证据用?
要么能不能用来做营销?这界限不清楚。目前法律上只说了“务必告诉”,没说“如何告诉”,也没说“不告诉能推导出违法”这一条逻辑。
这就好比你去银行取钱,银行只说“取钱要填表”,没说“填错表直接拉黑”,那你说填错了是不是就没事了?显然不是。 故此,我申请把这类内容列入法定告诉义务的范围。
为啥?出于目前的 AI 技术迭代忒快,昨天的代码,明天的算法,今天那个能写代码的小白,明天可能就能写出能识别人脸的照片。
要是法律条文没跟上,等到哪天骗子确实用这个“生成器”把我们的隐私卖出去,到时候咱们再想维权,手都没有,只有脸。 自然,我也知道抵制的声音挺大。大家肯定认定,这是技术发展的必然,是创新,不能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束缚手脚。我理解,那种纯粹为了效率、为了省事,确实能够不用那么死板。
可是,咱们是老百姓,不是去开矿的矿工,也不是去赌场的赌徒。咱们是花者,是一般/平平人。咱们花钱买服务,图的是个啥?不就是图个心安?图个脑子清醒? 要是让他们认定只要装作“没看到”,只要系统里没留痕迹,那这法律丧失了意义。法律不是用来吓唬人的,是给人看的。咱们要是连自己看过的东西能不能算“个人信息”都说不清,那咱们的权益保障就是纸老虎。 再者说,这个“告诉”也不是为了惩罚哪位,而是为了建立一个透明的机制。就像咱们去医院挂号,医生得告诉你这个号能不能挂,能不能找挂出来的医生,不能随意挂个号就忽悠走。AI 生成的内容,本质上也是用户委托的一种服务。
既然用户交了自己的钱、供给了自己的数据,那自然就有义务把结局告诉用户。
这不仅是道德难题,更是法律难题。
要是连这个都不讲,那哪位来监督?哪位来担责?到时候出了事,法院判的会不会是“技术无罪”?那咱们这些一般/平平人如何办? 我也知道,说这话好办做起来难。目前大家都被要求“不卑不亢”,讲话都得讲究个礼节,还得注意场合。但这次申请,我想把话说明白。
不是为了证明 AI 是坏人,也不是为了要个特批。只是是希望能把“是否告诉”这个环节,从行政管理的盲区里拉出来,放到法律的红线上。 实际上,这事儿提出来挺不好办的。缘由挺好办,就是目前没人敢提。怕说了没人听,怕说了没人信。但我想问的是,要是法律不跟上了,那咱们这点所谓的“小智慧”,是不是真变成了可能连我们都不敢用的“大智慧”? 故此我恳请各位领导,在座的各位专家,都别光看那些完美的模型架构图,也别只盯着那些冷冰冰的算法参数。咱们得看看老百姓Actual的生活。咱们得看看当 AI 启动把咱们的隐私泄露时,咱们还能不能大声喊话。咱们得看看当法律没跟上时,咱们能不能心里有底,手里有牌。 最终,我附上一些具体的数据,咱们能够做个好办的对比: 根据某法院在 2023 年底的判决书统计,约有 15% 的类似案件,是出于平台在生成内容时未履行告诉义务而被判定违约或侵权。
这些案例里,大量平台都声称自己有风控系统,但系统里的数据就是隐私数据,用户根本不知道系统如何存了。
这难道不是最大的“告诉”缺失吗? 还有,在 2024 年的某次行业调研中,我们发现 78% 的中小企业在使用大模型时,认定“启动生成”就等于“搞定了告诉义务”。
这数据挺扎心,也挺真。老百姓没认定这事儿多大,但法律要是没改,赶明儿咱们用这事儿办事、发钱、做交易,万一出了事,那就是全社会的系统性风险。 故此,我再次申请,把“是否对 AI 生成内容进行法定告诉”这件事,正式列入新修订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法定告诉义务范畴。 我知道,这事儿肯定做不到 100% 完美。AI 会进化,法律会滞后,监管会更新。但咱们不能等出事再悔得慌,不能等法律不清楚再尴尬。咱们得在变化中找稳,在混乱中找秩序。 希望各位领导,能寻思到咱们一般/平平人的实际感受,寻思到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,推动这部法律尽快落地,尽快生效。
只有这样,我们的技术才能真正造福社会,而不是反过来,把咱们这些想活却没活着的一般/平平人,逼到不得不看“法外之地”的地步。 最终,我想说,技术压根儿都不是为了让人跪着走的。法律也不是为了让人不敢用技术的,法律是为了让人用技术时,心里有数,脚下有路。咱们希望这路是干净利落的,咱们心里是踏实的。 谢谢大家。
声明:演示网站所有内容,若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禁止商用。若本站侵犯了你的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