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实话,当律师看着“离婚撤诉申请书”这行字,心里实际上挺没底的。
这玩意儿在实务里,本质上就是个“回回单”。你把它扔给法院,法院大约率会直接拍板让你把撤诉申请交回去,然后告诉你:别折腾了,手续办完了,赶紧去把离婚证领回来。 大量人认定,既然发个申请就能撤诉,那这申请有多关键?这就像你买了一张票,去买了个茅房,然后拿着这张“茅房券”去法院申请取消这个茅房的预约。你拿着这张“茅房券”去法院,大约率法院不会说:“好,取消这个预约,再给你发张新的。”你只需求把那张“茅房券”交上去就行。 故此,这文书在法庭上实际上根本就是个“送分题”,用来证明“我已经尽力了,我申请撤诉了,目前我不闹了”,至于这个“不息”之后能不能再闹,那是另一码事。 但在咱们老百姓的脑子里,要么在某些比较急眼的当事人手里,这申请可能就有用。
这时候,它的功能就不是“撤销判决”,而是“制造一个假设”。
你想,万一哪天真判了,你又反悔了呢?
要么你发现判决结局实际上比你想象中更狠,比如判了抚养费要么赔偿,但你心里头又不愿意算了。
这时候,你拿份“离婚撤诉申请书”去法院,说:“法官,我本来都判了,但我还是想改,我再退一步,看看能不能改回来。” 这时候,要是有律师在场,要么法官特别有耐心,这申请就有点意思了。它像是在跟法官玩个“心理博弈”。法官不是机器,他看着一堆文字,间或会看一眼当事人平时的表现、性格。
要是当事人平时就挺通融的,法官心里就有数:这人要是再闹,肯定能闹。
这时候,这一纸“申请”,配合你之前种种表现,法官可能会认定:“这人别看打了离婚官司,但答应得挺爽快,这次又想去撤,说明他心里实际上没那事,要么是确实想和平分手。” 这就有点像钓鱼,你撒个饵(比如出示了之前的诚意表示),钓上来的可能不是大鱼,而是一条愿意配合你下钩的小鱼。
要是你没这“诚意”,法官看着你泛红的眼和摊开的手,心里也会认定:“这人刚刚不是挺理直气壮的嘛,如何目前又吐舌头?” 这就涉及到一个挺现实的难题:要是你确实想撤诉,但你在法庭上表现得忒强硬,法官看了你脸上那抹不服输的劲儿,哪怕你后面掏出了这张“撤诉申请”,法官也会认定:“这人在法庭上都不肯低头,目前又想去撤,万一真判了,他还能不能在庭外再闹?万一判了,他又认定我不讲理,那咱们这案子的焦点不就从‘离婚’变成了‘这人能不能再骚扰我’了吗?” 这时候,这张“撤诉申请”就显得不那么关键了,反而成了法官考量你“是否有冷静态度”的一个佐证材料。它证明白你在法庭上别看嘴硬心软,但起码在程序上,你是接纳判决的,只是执行上想再缓一缓。 这就好比你在银行存了钱,银行想提前支取,你拿着存款单跑去柜台说:“行吧,我改主意了,把存款结清。”银行会计看了单子,心想:“这人平时挺规矩的,这回又撤了,说明他心里没异心,估摸这钱拿回来会转得挺快。”但要是你明明想存,去柜台说:“我疯了,我真想取出来!”那银行会计看了一眼你的神色,可能会认定:“这人刚刚不是挺激动吗?
如何目前又变卦了?万一他真想去取,那你这账户还能不能稳当?” 故此,要是你的内心确实存了“拉倒离婚的念头,只想和好如初”的意愿,那么这张“离婚撤诉申请书”别看杀伤力不大,但它确实能帮你把“想离婚”这个情绪,强行压成“想和好”这个现实。它能让法官看到你的“诚意”,进而在后续的执行环节,略微寻思一点你的态度。 自然,要是只是出于一时冲动,认定判决忒冤屈了,又认定“反正最终我也得离,只是不想写个离婚证”,那这时候这张申请,在实务中的“杀伤力”就要大打折扣了。出于一旦法院裁定准予撤诉,那判决书就生效了。
要是这时候你又闹,那法官心里会想:“这人明明都判了,如何又撤?这说明啥?说明他根本没听进去,还是认定判决不公?”这时候,之前的“申请”反而成了你后续闹事的“跳板”。 这时候,最保险的办法,就是别玩这套了。直接跟法官说:“法官,我实际上挺悔得慌的,但主要是想再观察观察,缓和一下情绪。
要是未来确实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,我还是愿意再走程序,但我不希望目前出于一纸申请,让事件变得更复杂。” 实际上,再仔细琢磨一下,这张“离婚撤诉申请书”,它的真正功能,实际上不在于“撤销判决”,而在于“展示姿态”。它向法官传递了一个信号:这个人,别看心里有火,但表面上还是愿意配合程序,愿意给个台阶下。
哪怕最终确实判了,你也能站在法官的这边,出于你知道,你刚刚就努力过了,你也给了法官一个台阶。 故此,这玩意儿有用吗?有用,但它用不起。它最有用的一点,就是告诉你:法官面前,你的一切行动都是有迹可循的。你不再是一个单纯想离婚的“当事人”,你变成了一个有一个具体诉求的、有具体态度的、就连有点“讲究”的人。在这个讲究的层面,有时候比那个“曾经想离”的层面,更能打动法官的心。 这就好比你去相亲,你带着相亲手册去,人家看了认定:“这人倒是挺会写的,别看文字不多,但逻辑倒挺清楚。”这时候,你拿着本子,比直接去现场撒泼,可能更有人脉。
毕竟,人家法官也不是傻子,他也知道,人这事儿,有时候光说不练假把式。你只要把这“申请书”摆在那儿,配合你平时的表现,法官可能就会认定:“这人别看闹了,但最终是个规规矩矩的人,这次又撤了,估摸下次也不是闹,而是歇歇。” 故此,这申请书有用,但它的价值,不在于它本身能转变判决,而在于它能在你翻脸的瞬间,给法官留下的一个“可操作、可沟通”的缝隙。在这个缝隙里,你或许能走出一步,要么起码,能告诉法官:“嘿,你赢了,但我心里头,确实挺难受的,这案子,咱们能不能好好谈谈?” 至于这判决能不能改,要是法官心里有数,那这申请就是鸡肋;要是法官心里没数,那这申请就成了你未来可能再次翻盘的一张底牌。
毕竟,哪位也没法保证法官明天不会换个人,哪位也不知道法官明天会不会突然想起你之前的表现。但那个“想撤”的念头,是确实,那份“还想再沟通”的意愿,也是确实。
这两点确实,有时比判决本身,更能说明一个人心里的温度。 好吧,最终摊牌了,这张“离婚撤诉申请书”,它就是一个挺好的“止损方块”。
要是你只是想赶紧把事儿了结,那就把它交给法官,让他把证给你;要是你还想翻个盘,要么想给法官留个面子,那就把它做好,让它成为你后续沟通的一个筹码。
毕竟,在法庭上,有时候,你多留个心眼,比多撒几次泼,要划算得多。 故此,别再纠结这文书本身有没有了用,它的功能,在于它成了你叙事中的一个细节。
这个细节,充足让法官记住你,哪怕你最终没离婚,但起码,你曾经试图过,并且不是盲目地闹,是有预备地闹。在这个意义上,这申请,或许就是你在漫长婚恋长跑中,留给法官的一枚小小的勋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