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仲裁申请书 我,姓名,身份证号,住址,因与被用人单位(以下简称被申请人)形成劳动争议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。 事件的起因实际上并不复杂,就是去年八月入职的时候,公司跟我签的是一份贼简陋的《岗位协议》。
那文件上写的工资,明明是我们合计好每个月十二千,后来公司财务那边为了省事,把我写进那个所谓的“工资调整方案”里,写成了每月十千。跟老板也就是个项目经理,聊的时候他说:“身体要紧,哪位让你试用期干了?”我赶场给他加钱,态度还算端正。但到了试用期终止,他居然说不给我办转正手续,还老催着让我走人。 说实话,我也想过忍忍。毕竟那个主管天天摸鱼,业绩也不咋地,我就想着先干满一年再说。直到十一月底,我出于考勤没做准,跟主管大吵一架。
当时他不仅没给我涨工资,反而一边往我脸上吐唾沫,一边跟我说:“你算老几啊?连个合同都没签,你懂个屁法律!”我气得直跳脚,但最终为了面子,我忍气吞声,在一份假合同上签了字,拿走了十千工资,想着再干一年磨个劲。 没想到,老天爷不饶人。还没过半年,十月初那两天,公司突然把我也一并优化了,理由冠冕堂皇说是“公司最近在调整部门结构,全员换岗”。我查了一下他们之前的招聘广告,里面写的仿佛是“正式员工”。我就跟公司 HR 理论了两句,结局对方直接推了我们就走,说没签合同就是没劳动关系,不用赔钱、不用补休、不用算加班费。我当时就懵了,心想完了,仿佛是违法了吧? 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二条,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。咱们干这行,本来规定应当签满一年才叫正式合同,可单位就是拖着不给。直到十一月底,那笔双倍工资到期了,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。 后来我找了个靠谱的律师,让他帮我查了这家公司的工商信息,查出来这个所谓的“岗位协议”根本就是没经过你们公司跟员工本人签名的,就连连盖章都没有,纯粹是打印好的模板,内容还是咱们那会儿跟别家干活的时候写的。
这下我明白了,这不是一般/平平的合同纠纷,这是典型的非法用工。公司故意挖坑让我签,等到我要拿钱了,发现坑已经填了——没有合同,没有社保,就连没有辞退补偿。 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条,形成劳动争议,当事人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要么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能够向调解张罗申请调解;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要么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与此同时,《劳动法》第七条规定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与此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 故此,目前我的诉求贼明确:第一,确认自用工之日起,我与该公司存有劳动关系,并要求单位出具书面劳动协议;第二,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,每月支付我双倍工资差额,共计一千二百六十天乘以一千二千元,一共是两万多块;第三,要是单位目前已经辞退我并且不给我办离职手续,要求单位支付我十月份的工资,否则就是克扣工资;第四,要是单位后续还想通过违法手段辞退我,要求单位支付一倍的赔偿金。 关于证据方面,我手里已经有不少了。一是那个月十的考勤记录,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我的工号和日期;二是那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,备注里全是“根本工资”、“岗位津贴”;三是那个月十一的大吵一架的微信聊天记录,还有主管那张吐唾沫的照片;最终就是那份没盖章的《岗位协议》原件,上面有我亲笔签字,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明。 最终,若是贵委能审下来,我绝对不斤斤计较。别看我目前是带着官司的心去上班,但我信任,只要证据摆在那里,法律就是最公平的说理者。我愿意接纳贵委的调解,争取一次性把几十年的血债一次性还回去,翻篇,让我真正做个正常人,别再被这帮HR打着擦边球忽悠了。 以上是我的申请,恳请贵委依法赞成我的合法权益。 申请人(签字): 日期: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