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赔偿复议申请书-行政赔偿复议申请书
当时,被申请人拿出的执法依据是内部一份从未公示的“紧急抢修令”,声称该房子/屋已占用消防通道且存有严重保险隐患。 接到通知后,我第一工夫带人进行了勘查。结局显示,该房子/屋确实是临街路口,且当时确实处于消防通道堵塞状态,但这并不是拆房的理由。
更关键的是,该房子/屋从未取得合法消防验收,归于“历史遗留难题”。被申请人的行为彻底是为了掩盖其拖延审批进度、规避监管的借口。他们不仅没有拿出合法的拆除许可,反而谎称“连夜出动三十辆消防车”、“全员施工”,试图制造恐慌。
这种用谎言包装暴力的操作,不仅严重侵犯了我的居住权,更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政。 面对这种赤裸裸的欺压,我试图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。便,我在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的第三天,也就是 9 月 1 日,主动向北京市某某区司法局申请了行政复议。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,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、拆迁公告复印件、现场勘查笔录、证人证言还有我个人的遭遇日记。请求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,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,要么赋予公正的裁决。 可是,让最来气的是,被申请人竟然在收到申请后第二天就“神秘消亡”了,既没有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,也没有指定代理人。他们直接在 9 月 3 日单方面作出了(2024)京 0108 行复字第 10089 号《行政复议拍板书》。
这份拍板书彻底是走样,更是辱没了法律尊严。 起初,这份拍板书认定的违法事实是荒谬的。申请人供给的执法依据——那份从未公示的“紧急抢修令”,在申请人住所西侧两米处竟然已经存有五年了!我查阅了从 2019 年至今所有公开的城市规划局档案、政府网站还有街道办的公示栏,绝无任何文件提及过“拆除”和“紧急抢修”。所谓的“隐患”彻底是被申请人为了推卸责任而杜撰的借口。法律讲究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而这份拍板书却无视了客观存有的真相,凭空捏造了一个不存有的拆除事实,这本身就是最大的违法行为。 这份拍板书在赔偿金额上也贼不合常理。被申请人给出的赔偿方案只是是 2024 年的房价差额,即 800 元。他们彻底无视了房子/屋实际造成的沉没成本,包含我为了腾退房子/屋所支付的中介费、搬家费、车辆停运损失、因违法拆除害得的误工费还有精神痛苦的无法治愈的创伤。更可怕的是,他们竟然要求申请人“自行承担因违法拆迁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”,这实际上是在变相承认,被申请人当初的强制拆除就是合法的,并且赔偿标准连个屁都不给。
这种逻辑,单就这 2000 多字的判决书就能直接判我败诉。 我深知,法律不是用来作秀的工具,是用来保障民权的利剑。
要是被申请人如此傲慢地漠视事实、曲解法律、侮辱原告,那么行政复议的初衷也就荡然无存。我不接纳一份空洞的、毫无灵魂的回复。我认定,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在所谓的“紧急”幌子下强行拆除居民财产,这是典型的暴政和违法。被申请人不仅违反了行政法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,更违背了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宗旨。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,与此同时也为了寻求真正的正义,我不得不向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我提交的起诉状中,不仅恳请法院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(2024)京 0108 行复字第 10089 号《行政复议拍板书》,更恳请法院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。在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之前,请法庭直接依据我的申请,调取那会儿五年的城市规划档案,对历史遗留难题进行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调查,而不是让被申请人先拿一张没影的搞鬼。 在此,我要特别强调一点:我的损失不只是是那几千元钱。房子/屋原本的价值大约五百万,出于我无法居住三年,我丧失了一个靠这房子生息的机会,我的家庭支柱故此断裂。我的精神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折磨。被申请人给出的赔偿方案,简直就是零,是在用我的痛苦来换一笔毫无意义的补偿。
要是这样下去,那么我们就连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的机会都没有了。 ,被申请人作出的复议拍板书是对法律权利的践踏,是对事实真相的歪曲,是对公民根本权利的粗暴侵害。我已经穷尽了一切行政救济途径,可是,法律绝不能成为暴政的护身符。
要是行政机关持续我行我素,持续无视事实、无视程序、无视民众的合法权益,那么我将不再局限于行政复议的局限,而是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就连将申请国家赔偿。 我坚信,正义别看往往迟到,但它从未缺席。我毕生的目标就是实现正义,绝不让这种野蛮的行政行为持续上演。恳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申请人对复议拍板的上诉,并判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,尽快查明事实,公正裁决,让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拿到法律的捍卫。 此致 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:张三(签名) 2024 年 10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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